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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辅助人员公告
日期:2021-06-07 浏览

根据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需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4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

书记员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在2021年7月30日以前已经取得毕业证。


2、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备良好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6)招聘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6年7月1日至2003年7月1日期间出生,含1986年7月1日及2003年7月1日出生)。

(7)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以上岗位报考人员如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法律专业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


3、岗位设置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在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和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s://www.zqdzjcy.gov.cn)发布公告。


2、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0日9:00—15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3)报名网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https://www.qgsydw.com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JPG格式,100KB以内),身份证(含正反面)、户口簿(含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含成绩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和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pdf扫描版(除了相片以外)。报名人员需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者务必按公告和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国有单位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③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3、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6月23日10:00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以准考证为准。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知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常识、行政能力)及写作等内容,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生参加考试时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缺一不可。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资格审查。按笔试成绩排名先后,考生以与拟招录岗位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面试人选为参加笔试的实有人员。面试前,端州区人民检察院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端州区人民检察院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经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进入面试。面试由端州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采用百分制。面试主要测试从事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能。

面试结束后3天内,拟录用名单在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官网公布。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总成绩。


4、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5、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端州区人民检察院组织考察组对拟录用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进行考察。


6、递补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人选。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出现岗位空缺,经端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可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7、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经端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后,通过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政策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四、薪酬待遇

初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参照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现有司法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2、根据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切身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试务必至少提前14天完成“粤康码”注册申请,笔试考前14天原则上不得离粤,在备考期间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口罩,按要求出示“粤康码”绿码,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考试现场卫生防疫人员确认有疑似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须配合工作人员按相关程序处置。

“粤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未解除隔离者,不得参加考试。

结合疫情防控形势,考试务必严格遵照执行相关防控要求。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游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3、本公告由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758-2763121、2763122、2763100

招聘监督电话:0758-2763157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承担。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信息来源:端州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