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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8-04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过硬,责任心和纪律性强,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二)男性,年龄18-26周岁(即1994年7月31日-2002年7月31日出生,退伍军人可放宽至28周岁即199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高170cm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学历;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的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8月9日。

2、报名地点:肇庆市鼎湖区坑口长园路6号(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巡警大队前台)。

3、报名要求:填写《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辅警录用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证明、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中共党员提供所属党支部开具的证明,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体能测试。用人单位在报名初审后,对符合招聘条件者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1000米。根据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知识。


(五)体检。根据总成绩(总成绩=体能成绩X50%+面试成绩X50%)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有考生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实施,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毒检等作为必检项目,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政审。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由肇庆市公安鼎湖分局对其本人进行政审,主要审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从业经历、信用记录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七)聘用。经政审合格录用的人员试用期3个月,期间必须服从工作安排。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工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五险一金”(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工资福利参照鼎湖区政府雇员标准计发。工作期间提供住宿,配发服装,所需费用由区财政保障。


四、其他事项

本文来源于肇庆市公安局网站(http://police.zhaoqing.gov.cn/),原文地址(http://police.zhaoqing.gov.cn/jwzx/gggs/content/post_2137019.html),如需查看完整公告或下载报名表请登录原文地址。